買屋後發現瑕疵該怎麼辦?

買房子發現房子有滲漏水,是原先賣方沒有告訴我的,該怎麼辦?此時,買方可以拒絕付款嗎?

民法關於買賣瑕疵的規定(物之瑕疵擔保請求權),除重大瑕疵未告知情形,得解除契約外,情況如果不甚嚴重,買方僅得請求『減少價金』(瑕疵情況嚴重與否,須依客觀之情形分別判斷,如果買賣雙方有爭議,難免須透過訴訟的方式解決,由法院判斷)。一般而言,房屋漏水的情形僅能請求減少價金或請求賣方修復。如果尚未交屋,目前學理上都認為買方可以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不用等到交屋後,也就是說買方可以同時履行抗辯,在賣方修復或減價前拒絕給付價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