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屋
中古屋
影音賞屋
即時降價
地圖找屋
賣屋
租屋
中古屋
影音賞屋
即時降價
地圖找屋
國際投資
全球買賣平台
越南投資
馬來西亞 喜來城
柬埔寨投資精選
加盟
招募
房產知識
房產知識庫
買/賣/租 流程
權益義務說明
留言
服務據點
Toggle navigation
首頁
房產知識篇
賦稅篇
請問年度中房屋買賣移轉過戶,該年度的房屋稅應由誰負擔?
請問年度中房屋買賣移轉過戶,該年度的房屋稅應由誰負擔?
房屋典賣移轉在當月十五日以前者,房屋稅自當月起向承受人課徵。在當月十六日以後者,次月起向承受人課徵。但承受人(買方)應查明前業主(賣方)應繳未繳(包括以前各年期及移轉當期)全部房屋稅稅額得申請代繳,其代繳稅額得向納稅義務人求償或在買賣價款內扣除。
回主題
分享
LINE傳送
「房地合一」稅制 (4)
買屋篇 (18)
賣屋篇 (3)
租屋篇 (4)
奢侈稅問答篇 (32)
奢侈稅行政命令解釋 (2)
公寓大廈管理篇 (7)
房地產權益篇 (5)
買屋
▼
中古屋
影音賞屋
即時降價
地圖找屋
賣屋
租屋
▼
中古屋
影音賞屋
即時降價
地圖找屋
國際投資
▼
全球買賣平台
越南投資
馬來西亞 喜來城
柬埔寨投資精選
加盟
招募
房產知識
▼
房產知識庫
買/賣/租 流程
權益義務說明
留言
服務據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