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權益義務說明書

感謝您讓我們有發揮專長為您服務的機會,21世紀不動產精心製作了『承租人權利義務說明書』,以便您在租屋前即可確實瞭解您的權利和義務,為保障您的權益,讓整個交易過程能更順利、圓滿,請撥冗詳細閱讀以下說明:

簽署委託承租契約書前

  1. 您可以向經紀人員查詢房地產相關之法務、貸款、稅費等問題。
  2. 在瞭解您的需求後,我們將針對您的情況,自資料庫中篩選推薦適合您的物件,對於您有興趣之房屋,您可要求經紀人員提供該物件之『不動產說明書』供您瞭解該物件情況。
  3. 您可要求經紀人員親自帶領您前往房屋現場參觀並做詳細介紹及資料說明,俾使您能對房屋有更深一層的瞭解。
  4. 您可以向經紀人員查詢標的物附近區段之租金行情,更可要求經紀人員提供已成交物件之行情資料,作為您租屋的參考,以決定合適的租金價位。

簽署租賃議價委託書

  1. 在出租人未同意出租前,您保有隨時撤回承租要約之權利,如您要撤回承租要約時,您須攜帶原要約收執聯及身分證明文件,親至原承辦加盟店辦理。
  2. 為保障您的權益,請您自撤回承租要約或『租賃議價委託書』失效當日起算五日內,攜收執聯親至原承辦加盟店辦理無息退還『斡旋金』之手續。
  3. 在出租人於『租賃議價委託書』上簽字同意出租時,此時租賃契約即成立,斡旋金即轉為租屋定金,如您違約不租,或不依約定時間按時出面簽約,則該定金您將不得請求返還。
  4. 在出租人同意出租後,如出租人反悔不租或其他可歸責於出租人之事由致無法完成簽訂租賃契約,您可向出租人請求定金加倍返還。

簽訂『不動產租賃契約』時

  1. 如出租人同意出租,我們將協調您及出租人擇一適當日期,簽訂『不動產租賃契約書』,如您未依約定日期出面簽約,除有不可抗力之因素(且您須提出證明)或可歸責於出租人之事由外,您所支付之定金將不可請求返還。
  2. 簽訂『不動產租賃契約書』時,依法您須於『不動產說明書』上簽章確認,此『不動產說明書』將為『不動產租賃契約書』之一部份。
  3. 依民法規定租期五年以上者,若未辦理公證,如出租標的物轉讓第三人時,您不得向受讓之第三人主張租賃契約之存在。

服務報酬之給付

在出租人於『租賃議價委託書』上簽認同意出租,此時租賃契約即成立,您須同意於簽訂『不動產租賃契約書』時以現金一次支付相當於半個月租金額之服務報酬予加盟店。

注意事項

本公司及其他有關單位得依『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蒐集、利用或電腦處理您的個人資料,但目的僅限於不動產交易。

申訴管道

在執行仲介服務過程中,我們當竭盡所能,維護出租、承租雙方交易安全並使雙方同感滿意,如經紀人員或其他人員之服務過程有瑕疵,令您覺得不滿意,請您不吝指正,您可直撥『0800-212196』總部之客戶服務專線或逕以書面郵寄21世紀不動產總部收,我們將指派專人為您處理。

本說明書之效力及內容之更改、異動

本說明書之內容如有更改、異動者,不另行通知。請您於交易前與加盟店確認本說明書之版本,以保障您自身權益。

最後,再一次的感謝您的肯定和支持,21世紀不動產將竭盡心力迅速完成您交付的任務,真正讓您安心、放心,相信21世紀不動產必能成為您不動產的最佳夥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