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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的重購退稅

自用住宅的房屋買賣出售會發生一筆財產交易所得,此部份即必須要繳交所得稅。例如今年5月申報的是去年度所得稅,曾在去年房屋出售者,若實際售價超過原始購買房屋的價格,產生的所得就要繳稅。但若售屋目的在換屋,只要控制買賣點在兩年內,則可以擁有退稅的優惠。重購自用住宅退還所得稅最重要的要件在於,一定要在兩年內完成「先買後賣」或者「先賣後買」的房屋買賣動作。且無論先買或先賣,買進的不動產價格必須高於賣出不動產方能退稅。此外,這項退稅優惠只限於自用住宅的房屋買賣,至於重購退稅的次數則沒有限制。重購自用住宅退稅包括兩個部分,土地部分可以退還土地增值稅;房屋部分則是退還所得稅。兩者的退稅條件略有不同,申請退土增稅者,房屋買賣的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買賣的不動產所有權人一定要是「同一人」;申請退所得稅者,則無如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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