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交屋階段買賣行為雖已大事底定,屋主仍需有始有終完成下列事項: 1. 支付其他應付費用(含代書費、規費、稅費補貼及代墊款項) 2. 核對承諾贈送的裝潢、家俱是否齊全? 3. 房屋稅、地價稅、水、電、瓦斯及管理費是否已分算? 4. 與買方共同點交房子並繳交鑰匙 5. 通知親友即將搬離?戶籍及各項存款通訊地址更改?電話號碼及帳單處理? 6. 委託代書辦理「重購退稅」(換屋者)
買方於賣方同意售出後,有反悔不買或其他可歸責於買方之行為,致無法完成簽定買賣契約之情事時,買方前所支付之價金可能會充作其違約之賠償。
是否為合法的仲介業者,可以從以下幾點判別 1.營業保證金繳存證明
2.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 3.不動產經紀人證書 4.公會會員證書 5.服務報酬收取標準及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