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於今年6月1日已正式實施,請問我在去年7月1日購買房屋,於今年7月1日順利出售,這樣子也會被課稅嗎?

是會的。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是一種銷售稅,課稅時點為銷售時,所以在新條文生效後銷售的不動產,如果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就會被課稅。99年7月1日購買(完成登記)之房屋,於100年7月1日賣出(簽約),原所有權人持有該房屋是在2年以內,這樣子是符合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的條件的。